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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工会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近日成立

2008-5-6

供稿:复旦大学工会 杨慧群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调解学校(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与争议,依法保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复旦大学工会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仪式于4月1日下午在校工会多功能厅举行。全校各部门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校工会委员、妇代会代表团团长和妇女干部、党办主任周亚、信访办主任肖永春以及监察处副处长李辉等调解委员会相关成员出席了成立仪式。

会上,校工会副主席司徒琪蕙就《复旦大学工会人事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讨论稿)作一说明;校人事处副处长袁新通报了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及岗位聘任工作等情况,成立仪式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袁继鼎主持。

据悉,复旦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由校工会、信访办、教职工代表和法律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充分兼顾文、理、医、后勤以及校办产业等各方人士,且上述人员均以职务身份进入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该办公室挂靠校工会。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合法、透明、人性化的服务,将依法履职和依法维权有机结合,从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事关系及和谐校园。

另悉,成立仪式上,校工会还专门邀请了我校法律专家胡鸿高教授作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辅导报告。报告有助于广大工会干部和妇女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及其精神实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人事(劳动)关系,强化工会干部和妇女干部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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