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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妇委会(妇女工作小组):
科教系统妇委会关于“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方案已下达,资助的对象主要为教育系统
40 岁以下优秀青年女教师,现将资助的项目及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家庭服务补贴费:对象为 40 岁以下的女学科带头人、女教授(包括其他正高职称),每人每年 600 元。校妇委会补贴 400
元,共计 1000 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对象为 40 岁以下的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教师。每人补贴 1000 元。
3、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对象为获得市以上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的 40
岁以下的副教授以上(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论文一等奖,获奖时间限于当年。奖励金额每项 500 ― 2000 元。
4、单亲生活困难补贴:单亲(需抚养孩子者);副教授以上;年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每年补助 1000 元。
“资助金”每半年校妇委会向市教育系统妇委会申报一次(时间为 6 月、12
月,生育补贴可当月申报)。申报人当年申报有效,过期作废。本通知精神从 2003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请各部门妇女干部将统计内容填入下载表格,即交至校妇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5643317 联系人:陶菊玲。
复旦大学妇委会
复旦大学女职工委员会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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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附申请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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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服务补贴费》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正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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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补贴费》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或学位证书(副高以上)、孩子出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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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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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亲生活困难补贴》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副高以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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